柘荣县税务局:
尊敬的纳税人: 您好,关于您咨询的问题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通知》(税总收规发〔2021〕75号)文件规定,延缓缴纳税费措施子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,到2022年1月申报期止结束,相关税费延缓缴纳期限为3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