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类型 | 咨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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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时间 | 2021-11-16 11:28:00 |
信件摘要 | 近年来,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萎靡,出租汽车逐渐减少。但是根据现行政府要求,要推行新能源出租汽车,政府从购车及日常运营过程中是否有什么优惠政策,用于出租汽车行业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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柘荣县交通局: 根据《宁德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六条措施》,主要优惠政策是:1、鼓励燃油、双燃料出租车提前置换地产新能源汽车。在2021年底前,以购车发票日计算,置换车辆报废期限在1年内的燃油、双燃料出租车,按照提前报废的月数计算,给予500元/月的现金补助;报废期限在1-2年一内的,给予6000元/辆的现金补助;报废期限2年以上的,给子8000元/辆现金补助;在市场实际售价的基础上,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参照政府补助金额1: 1的比例,给予购车降价优惠。2、凡是本地牌照的新能源汽车,可在宁德中心城区东、西、南、北和汽车城、八都、飞鹰等七个高速互通口之间免费通行。3、落实全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(点)实行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费停放、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4小时内免费停放的优惠政策;落实全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(点)停车相关数据接入宁德市车桩场一体化平台;引导社会停车场(点)逐步实行此项政策。同时在小区、单位、停车场、市政设施逐步增加新能源汽车停车位或临时停车位,便利新能源汽车停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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